为完善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绩效考核机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考核和评价各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成效,有力地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创新发展,特制定《武汉工程大学基层团组织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考核原则
科学、公正、高效、规范;注重绩效,兼顾过程。
二、考核时间、内容
以各基层团组织上年5月至当年4月期间工作作为基本考核内容。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总成绩由基础分项、加分项、扣分项三部分组成。
(二)基础分实行基层团组织和校团委常委会分别评分的方式,基层团组织互评、校团委常委会评分分别按照50%、50%的比例计入总分。
(三)加分项由各基层团组织申报,校团委常委会审核认定。
(四)扣分项由校团委常委会审核认定。
(五)考核总成绩由校团委常委会审定。
四、考核标准
(一)基础分(100分)
基层团组织在基础分项考核中若有任何一项考核内容成绩为“D”,则该团组织当年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考核 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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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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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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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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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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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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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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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想 政 治 教 育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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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生活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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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划、有创新,做到“六有一汇报”,每月不少于2次,100%的支部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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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划,做到“六有一汇报”,每月不少于2次,80%的支部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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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的支部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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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60%的支部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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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活动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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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引导性工作、效果显著,每学期不少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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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引导性工作,有效果,每学期不少于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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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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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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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的“推优”工作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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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工作规范,推优率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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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工作比较规范,推优率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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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率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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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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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校工作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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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划、有总结,培训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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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划、有总结,培训率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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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划、有总结,培训率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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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率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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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习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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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料、有记载,每学期不少于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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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料、有记载,每学期不少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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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料、有记载,每学期不少于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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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少于3次,记载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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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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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校级以上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类相关立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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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类课题、有研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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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了研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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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研究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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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建 设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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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建设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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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健全率100%,设置合理,团青比例达到98%以上,能够按时换届,团支部按期换届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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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健全率95%以上,设置比较合理,团青比例达到95%以上,能够按时换届,团支部按期换届率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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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健全率及团青比例达到90%以上。能够按时换届,团支部换届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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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项中有任何一项未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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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年报、工作计划和总结上报工作(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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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及时、准确,完成质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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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不及时或完成质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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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建设(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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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规范、资料齐全,有电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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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规范、资料比较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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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存档,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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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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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籍管理、团费收缴(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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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良好有据可查,相关文件传达及时,按要求上缴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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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良好有据可查,相关文件有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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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存、相关文件未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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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据 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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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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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思路、有计划、有行动、有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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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思路、有计划、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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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思路、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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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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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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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制度汇编,严格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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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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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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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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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工作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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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调研、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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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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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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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园 文 化 活 动 开 展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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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活动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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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学院特色打造至少二项品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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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项品牌活动,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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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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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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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活动 (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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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级集体表彰,学生参与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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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校级集体表彰、学生参与率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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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与率达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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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与率不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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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讲座、讲堂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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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知名专家来校讲学,活动策划、组织、宣传、总结效果好,学生参与率高。每学期至少承办一期希玛求实青春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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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策划、组织、宣传、总结效果好,学生参与率较高。每学期至少承办一期希玛求实青春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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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有策划、组织、宣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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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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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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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学生文体活动不少于6次/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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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学生文体活动不少于4次/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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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学生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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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学生文体活动不足2次/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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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活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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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制度、有计划、有队伍、有活动、有效果,有学生参加西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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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制度、有计划、有队伍、有活动,有学生报名西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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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有队伍、有活动,无学生报名西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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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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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工作(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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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基金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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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校长基金的申报、校长基金工作排名前3名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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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基金工作排名4-7名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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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申报、有结项,校长基金工作排名7名以后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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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申报、没有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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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团队及创新项目数量(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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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学生人数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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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的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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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的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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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团队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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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团队及创业项目数量(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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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学生人数的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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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的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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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的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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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团队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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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竞赛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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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有作品,并在竞赛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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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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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宣传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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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组织宣传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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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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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承办过学科竞赛或学生参与率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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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与率达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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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与率达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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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与率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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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会和社团工作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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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指导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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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明确、关系协调、效果明显,定期举办学生干部培训班,有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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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明确、关系协调,举办过学生干部培训班,有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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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明确、关系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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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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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情况(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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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培训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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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学习,并举办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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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学习或未举办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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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填写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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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规范,认证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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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规范,认证率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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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比较规范,认证率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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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率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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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认证中心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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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级认证中心,运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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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级认证中心,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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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认证中心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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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两级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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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工作阵地建设(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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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工作宣传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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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级以上主要媒体有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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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媒体有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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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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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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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运用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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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团组织专门网页,网建规范,新媒体技术运用的好,反映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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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团组织专门网页,网建规范,新媒体技术推广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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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运用新媒体技术开展团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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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运用新媒体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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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微博开展情况(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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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团支部有微博,完成微博实名认证,微博活跃度高,更新及时,每天原创微博数不少于1条,转发微博数不少于3条,每月开展微博话题或互动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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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团支部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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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团支部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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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60%的团支部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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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带﹡号项目不列入直属团支部的考核范围。
(二)加分项
1、成功推荐本单位青年典型,事迹被主流媒体专题报道或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每成功推荐一名加2分(集体按一名计算)。
2、由学校推荐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国家级先进集体2分/个,国家级先进个人1分/人;省级先进集体0.5分/个,省级先进个人0.5分/人。
3、在由团委组织参加的全省或全国重大比赛中获奖:国家部委颁发的一等奖5分/个,二、三等奖4分/个,国家有关协会/委员会等颁发的集体荣誉3分/项,其他国家级奖励2分/个,省级一等奖2分/个,省级二、三等奖1分/个。
4、专职团干部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期刊杂志上发表与共青团工作相关的理论文章:权威期刊3分/篇,核心期刊2分/篇,省级以上期刊0.5分/篇。
5、大学生创新创业作品在学术刊物上发表:SCI或权威期刊3分/篇,核心期刊1分/篇,省级期刊0.5分/篇。(注:署名第二作者的,每篇按 1/2 篇计算;署名第三作者的每篇按 1/3 篇计算,省级期刊署名第二作者及核心以上期刊署名第三作者以后不予加分)
6、在各级主要新闻媒体上专题报道团学工作或先进典型:国家级3分/篇,省级2分/篇,市级1分/篇,同一主题和内容在多家媒体报道只取最高级别媒体计分。
7、获得“创新奖”及“调研奖”荣誉:国家级3分/篇,省级2分/篇,校级0.5分/篇。
8、有创业孵化项目,每个加2分。
9、在全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工作中获优秀组织奖,每项加1分;在其他各类校团委举办的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每项加0.5分。
10、在学生会年终考核工作中获优秀: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加0.5分。
11、其他项目加分,由校团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三)扣分项
1、校团委召集的会议/活动基层团组织负责人无故缺席扣1分/次,请假/迟到达2次按1次缺席记,扣1分,无故缺席2次则所在基层团组织当年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2、团委安排的活动组织不到位,学生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扣0.5分/次。
3、未按照团委文件(通知)精神要求,材料、信息报送错误的扣1分/次,延误的扣0.5分/次。
4、团委安排的活动由基层团组织主办/承办造成不良影响的,该基层团组织当年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5、其他项目扣分,由校团委常委会研究认定。
五、附则
(一)本《细则》由校团委常委会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此前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按本《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