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处置学生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学生生命及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维护学生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职责
学院成立学生工作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国庆节假日放假期间均安排值班,密切注意节假日的动态,尤其是我院学生的安全事件。
(一)小组成员
组长:熊伦 副组长:曾颖
成员:刘华曾峥丰苏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掌握学院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校学生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假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保卫处等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得出现漏岗现象。
(四)带班领导、辅导员24小时开通电话,确保联系畅通。
二.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对于一般安全事件(没有涉及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相关辅导员及时赶赴现场,在现场了解情况,能处理马上处理、解决,不能处理要注意保护现场、安顿人员,预防事态蔓延和损失扩大,并及时上报学生处,联系保卫处。
对于较大安全事件(出现人员伤害、较大财产损失事件),相关辅导员得知消息,马上报告学工办主任及党委副书记,全部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受害人员马上救治,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对于重大安全事件(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火灾、绑架、重大盗窃或经济损失严重的),要及时联系保卫处,所有小组成员相互告知,全部赶赴现场,在统一组织、指挥下有序地进行救治并维护现场,同时报告学生处及保卫处、派出所,涉及刑事案件的,学院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及时的调查、取证工作,同时要及时进行家属的安抚等相关工作,稳定秩序,把风险降低到最低。
以上所有事件发生后,相关辅导员要在10分钟内电话报告学工办主任与党委副书记,30分钟内形成文字报告,内容需包含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学生姓名、班级、事件情况等信息。
三、报告制度
凡发生学生有伤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告知学生处,并在规定时间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四、事故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五、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执行。